为加强国贸中心办公楼二次装修改造施工期间的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以及工程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物业部存档,并在保安部办理施工进场手续。
2、装修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有保安部开具的施工出入证,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进出大厦应佩戴出入证,特殊行业工人必须持专业人员上岗证。
3、施工单位进场后,首先将施工现场进行封堵(要求外表统一美观),将大门用装饰布封闭,环廊地毯作保护措施。
4、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现场的幕墙玻璃窗户打开,严禁从窗户向下抛扔任何物品。
5、装修所涉及的相关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及规范,所有工作内容均应符合大厦的有关规定;施工图纸应出自正规设计单位,专业图纸齐全,又正式图签、签字和出图章。
6、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大厦相关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
7、装饰材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现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以及符合绿色环保要求(无毒、无害、无气味)、(电线穿管采用钢管,不得使用PVC管:房间木质隔断采用防火板或防火漆)。
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聘请监理公司或工程咨询公司,严把工程质量关,不得破坏大厦原有结构、设施及装饰风格。
9、为了保证空调效果及满足喷淋保护范围要求,隔墙与天花之间应留出200mm间隔,所有隔断墙均要求为轻质隔墙,并标明隔墙的材料及高度;所有隔断不得与玻璃幕墙做固定(包括铝合金台板部分);不得在玻璃幕附近进行金属切割和电焊操作。
10、施工期间不得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电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确定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动用明火应提前到保安部办理动火手续;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1、家具及木作都应在大厦外预制成品,并组合上漆,现场严禁油漆作业;楼内办公时间(7:30——18:30)严禁使用带有噪音的工具(如电锤、电锯、电钻等)。
12、由于大厦写字楼楼板可承受的最大压力有限(楼地面原设计活荷载为2KN/㎡),因此不允许在楼板上集中放置较沉的重物,如UPS电池组等。
13、装修结束后,向物业部提供有关装修使用木材、壁纸、地毯、纺织物等材料的品种数量,使用部位以及防火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14、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可使用指定专用电梯运输货物,但不得乘坐其它客用电梯;施工单位在大批量运输货物、装饰材料时,使用电梯不得超载运行,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15、装修用料进入大楼内不得在地面强行拖拉,造成地面的损坏。
16、施工人员进入大楼内,只允许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不得进入其它营业场所逗留。
17、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必须袋装后清运出大楼,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房,不得堆积在公共通道。建筑垃圾的清运由施工单位与环卫部门协调处理。
18、所有吊顶、墙面及隔离工程必须在最终封闭前24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大厦工程部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所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19、装修竣工后,应提前五天将竣工图纸交物业管理部存档,并由物业管理部组织工程部、保安部对竣工后的现场进行最终的验收。